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劉郁芳范質惠)近日,益陽市赫山區(qū)人民法院蘭溪法庭仍緊抓調解工作,連續(xù)5天調解6案,用特殊的方式給當事人的矛盾糾紛“降降溫”,現(xiàn)摘幾朵“浪花”以饗讀者。

王某某與劉某某系朋友關系,2022年10月,劉某某喊王某某幫忙砌圍墻,雙方結算后確認勞務報酬為2萬元,但劉某某總是以各種理由拖欠,王某某無奈訴諸法庭,并且希望法庭能組織雙方調解,不想與劉某某傷了“和氣”。蘭溪法庭專職調解員何方清知悉情況后,電話聯(lián)系劉某某,希望雙方能見一次面。何方清巧用調解策略,發(fā)揮當事雙方“情感”因素作用,打好“友情牌”,劉某某表示現(xiàn)在確實經(jīng)濟困難,但是不管怎么樣,也一定會在年前把錢結清。王某某也理解劉某某的難處。最后,劉某某拉著王某某的手說:“我們一直都是朋友啊!”千金易得,好友難求。經(jīng)調解后,雙方得到的不僅是一紙文書,更是找回了朋友的情誼萬歲。

張某某多次在孫某處購買油漆,2023年10月7日,經(jīng)雙方結算,張某某尚欠孫某貨款58889元,雙方約定分期付款,但張某某支付2萬元后,一直再未支付貨款,孫某對張某某失去信任,訴至法院。蘭溪法庭專職調解員何方清從雙方仍需友好合作入手,通過“背對背”調解,孫某愿意再給張某某一次分期履行的機會,張某某亦自知不夠“誠信”,但希望能與孫某再達成一次分期付款的協(xié)議。最終,在調解員的勸說下,雙方達成調解協(xié)議,張某某自7月起,于每月30日前向孫某支付1萬元。但因被告張某某在外地,何方清與張某某電話中溝通好調解方案的內容后,配合該法庭書記員蔡蕾利用“云上法庭”平臺,在線簽署了調解協(xié)議。讓“數(shù)據(jù)多跑路,讓群眾少跑腿”。這次不僅是貼近當事人需求的高質量調解,更是讓當事人感受到了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務。
責編:楊紹銀
一審:楊紹銀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









